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开创人事工作新局面

期次:第494期    作者:人事处   查看:90


  近年来,人事处在学校党委行政正确领导下,紧紧抓住人才和人事两个中心,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服务意识,发扬奉献精神,勤奋工作,努力完成各项任务。
  努力做好人才工作。牢牢抓住人才工作的三个环节,在引进、聘用、培养上下功夫。为吸引人才,学校研究制定了《引进高层次人才(团队)暂行办法》,明确人才标准,提高引进待遇,规范引进程序,强化引进责任;对新引进的博士执行副高级工资待遇,发放博士津贴;为解决人才后顾之忧,对引进人才的配偶实行调入我校或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校内工作;为广揽人才,连续召开新闻发布会,学校领导带领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,多次外出招聘;为了规范程序、提高效率,研究制定了《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》。为提高聘用人才质量,学校研究制定了聘请暂行办法,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聘请专家的学术水平作出评价。组织开展“5136”人才工程人员评选,共评选专家65人。研究制定了师资队伍建设“十三五”规划。五年来,学校博士人数增加到120人,610余名教师参加访学、进修和业界锻炼,100余名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培训;评聘教授、副教授101人,并全部在省人社厅备案;聘请92名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兼职教授、客座教授,人才队伍的数量质量得到了提升,为教学科研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  努力加强人事管理。按照省编办“机构清、编制清、人员清、职数清”的要求,深入开展了我校机构编制人员核查工作,对我校所有机构及教职工人员信息进行了采集整理;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,重新确定教职工的“三龄二历一身份”;为化解用工风险,出台了《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人事代理暂行办法》;根据教育部专家评估意见,完成了中层机构和科级机构的调整,并重新明确了全校中层机构的职责;争取省主管部门支持,较早地实现了人事、工资系统与省里的对接;为突出教学中心,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,奖励性绩效津贴发放标准大幅度提高;根据国家政策,顺利完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,提高了住房补贴、公积金发放标准;为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,研究制定了《菏泽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暂行办法》,彻底改变了过去的职称评审办法;为强化工作纪律,转变工作作风,制定了考勤管理办法,每月统计汇总人员情况;为规范人事管理,制定了30项人事工作规范。
  努力解决重大问题。争取省编办支持,为我校增加事业编制188人,解决了上划省管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;争取省人社厅支持,完成了我校上划后的岗位设置方案审批,上划期间评审的职称、晋升的职务全部在省人社厅备案;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计,顺利完成核算任务,为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打好了基础;对多年来由于政策原因等形成的人事管理的遗留问题,摸清情况,主动作为,进行了较好的化解。
  回顾过去,有成绩,有不足,有汗水,有收获。新时代,新起点,我们将乘着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东风,进一步创新思路,扎实工作,努力开创人事人才工作新局面。